截至有关课税年度3月31日为止的一年(与课税年度相同);
如香港公司年结日并非于3月31日结算,则在有关课税年度3月31日为止一年内终结的会计年度;
如果香港公司的业务于2022年7月1日开始营业,而会计账目于每年 12月31日结算(即首个会计年度于 2022/23 课税年度结束),业务的评税基期是:
- 2022/23课税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2023/24课税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香港公司的业务于2022年7月1日开始营业,但会计帐目于每年5月31日结算(即首个会计年度不是在2022/23课税年度结束),业务的评税基期是:
- 2022/23课税年度:无
- 2023/24课税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 2024/25课税年度: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