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条例》对于备存纪录也有特定要求,开支记录需要保留至少七年,税局有权要求纳税人提供资料,包括相关账目的纪录,以及单据作审阅。 所以,香港公司每次收到单据最好以电脑或纸张记录,列明开支详情,避免拖延到年结才一次过整理。
每年四月是香港税局寄出最多利得税报税表的时间,一般香港公司在开始运营18个月后便会收到第一张利得税报税表,所以香港公司的出入数纪录、收入支出证明及银行月结单等,都必须妥善保存。 否则,后续香港公司需要花大量额外时间及支出以重新收集相关证明文件供审计师审计。
除了需要保存出入数纪录外,香港公司还应养成“储单据”习惯。 由于利得税是扣除所有公司开支后才征税的,意味公司租金、客户应酬、内部联谊开支等均可在评税中扣减。 不过,前提是香港公司必须保留开支详细资料及单据,以证明支出符合税务要求,如果未能证明,税局则有权拒绝扣税。 如果与客户应酬是以信用卡买单,则需要记得当场要求职员开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