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控股香港公司属于该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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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香港《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相关规定,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香港公司也属于重要控制人。只要自然人符合以下5个条件中的1个或以上条件,即对公司有重大控制权:
- 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2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如该公司没有股本,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分摊该公司25%以上的资本或分享该公司25%以上的利润的权利;
- 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25%以上的表决权;
- 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委任或罢免该公司董事局的过半数董事的权利;
- 该人有权利或实际上对该公司发挥或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
- 该人有权利或实际上对某信托或商号的活动发挥或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而该信托或商号并不是法人,但该信托的受托人或商号的成员,就该公司而言符合首4个条件中的任何1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