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税收介绍
在德国境内出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货物、劳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决定了其经营活动发生地是否在德国境内,但是也有一些例外的。
例如:不动产的提供地是土地所在地;可移动货物的提供地是该货物所在地;会议、展览、娱乐、培训和教育的提供地是劳务提供地;金融服务、咨询服务、大多数设备租赁、知识产权的使用和广告,如果收受人是企业家,则是收受人所在地。非发生在德国境内的货物、劳务提供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德国的增值税也对从欧盟以外国家进口到德国的货物征收。现行增值税税率为19%。
低档税率为7%(适用于农产品、食品、书籍等)。医疗、金融、保险、不动产交易或者长期租赁活动免缴增值税。
2、公司所得税
合伙人公司或者公司都必须缴纳公司所得税。
3、团结互助税
东西德统一以后。为缩短东西德地区经济差距而设立的税上税。当初为公司税的7.5%,现为公司税的5.5%。
4、营业税:
是一种税前税,是根据企业收入和资本这两个方面综合计算和征收的。是一种乡镇税,大部分归乡镇所有,税率也由各乡镇所有,税率也由乡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