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和《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台湾投资者在内地设立企业是直接参照适用。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规定台湾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应适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规定的再参照《
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执行。
为确保台湾同胞投资同步享受到制度改革红利,更好地鼓励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做好法律之间的衔接,根据《外商投资法》的原则和精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作相应修改,修改后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