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发布通知:要求新加坡公司(本地公司)、可变资产公司(VCCs)、有限合伙企业(LLP)等新加坡实体及时存档年度文件,否则,将可能面临高达600新元的罚款。
生效日期
该等通知已于“2022年1月14日”正式生效并施行。根据通知,针对公司存档的处罚机制,分为两档:
- 到期后3个月内未能存档,罚款“300新元”;
- 到期后三个月以上未能存档,罚款“600新元”。
上述规定,适用于2022年1月14日及其后到期的新加坡实体。而对2022年1月14日前到期的新加坡实体,则仍沿用老规定。
在此,我们提醒:请所有新加坡实体按时进行年度存档,以避免产生罚款。
遵循法例
- 本地公司,须根据《公司法》第197条存档周年申报(Annual Returns,AR)
- 外国公司,须根据《公司法》第373条每年存档财务报表(Financial statement)
- LLP,须根据《有限合伙企业法》第24条存档年度申明(Annual Declarations,AD)
- VCC,须根据《可变资产公司法》第97条存档周年申报(Annual Returns,AR)
逾期年度存档的处罚规定
逾期临时存档的具体要求
针对新加坡实体的临时存档逾期,如,LLP和商业实体或管理人员的信息变动,或商业所有者信息变动等,仍适用现行处罚要求。特别地,针对VCCs,自2022年1月14日,逾期存档临时信息,将适用两档罚款。对于临时存档逾期的处罚,具体如下表:
不同实体存档时间要求
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和VCCs,存档年报的时间要求有所不同:- 针对上市公司,须在「财务年度结束后5个月内」存档AR;
- 针对非上市公司,须在「财务年度结束后7个月内」存档AR。
对于LLP,则须在“注册后15个月内”存档周年申明,并在接下来每过“15个月”存档一次AD。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年度存档还是临时存档,两档罚款机制仅适用于逾期在线存档的新加坡实体。如果新加坡实体未能自动遵从存档合规,ACRA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对公司或LLPs提起诉讼,或更多罚款。
因此,请务必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