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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条例》第122条里规定,除“不活动状态”的公司外,根据香港《公司条例》成立的有限公司,需在指定时间内在“周年股东大会”向股东呈报一份经审核账户。而税务局也要求有限公司在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时需连同经审核账目及税务计算表一并提交。香港公司不论财务状况如何,必须每年聘请香港持牌会计师进行一次以法定审计基准呈报财务报表,以作评税。
香港公司首次审计报告可以在公司成立日18个月内,可任意选取财务年结日时间,首个报税年度时间段不少于9个月,不多于18个月,大部分香港公司选择这两个年结日之一,12月31日或3月31日,选择年结日之后,每年的同一时间办理递交审计报告及税表。
香港公司做账审计报税会经过以下几项程序:
香港公司首次审计报告可以在公司成立日18个月内,可任意选取财务年结日时间,首个报税年度时间段不少于9个月,不多于18个月,大部分香港公司选择这两个年结日之一,12月31日或3月31日,选择年结日之后,每年的同一时间办理递交审计报告及税表。
香港公司做账审计报税会经过以下几项程序:
- 资料准备,并给到会计师;
- 会计师进行做账,并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 客户确认审计报告,同时董事股东签署;
- 根据审计报告数据,填具利得税报税表;
- 将报税表以及审计报告一同递交至香港税务局,进行税务申报;
- 香港税务局受理,并进行评税,发出缴税通知单;
- 收到缴税通知单后,核对税金后缴纳齐全,取得收据,完成报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