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LPF基金必须要有外部投资者吗?
香港LPF有限合伙基金注册要求
- 至少有两名合伙人(即一名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 “GP”) 以及(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 (Limited Partner, “LP”) 。GP可以是在香港设立的公司,在香港注册的非香港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无论是香港或非香港),LPF或个人;
- 通过一份有限合伙协议成立 ;
- 在香港拥有一个注册地址 ;
- 由GP任命投资经理(可以是GP本身)来执行日常投资管理职能 ;
- 必须任命一名投资经理(可以是普通合伙人,18岁以上的香港居民或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来执行日常的投资管理职能;
- 必须任命审计师来审计LPF的财务报表;
- 必须任命一名负责人,以执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附表2所规定的预防性反洗钱/反恐筹资(AML / CTF)措施;
- 注册LPF须由已注册香港律师行或在香港获认许就香港法律执业的律师代表有关基金提交,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