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Soparfi的税收
1、企业税:
卢森堡市的企业税整体合并税率为29.22%。企业税包括21%的企业所得税,再加上7%的团结附加税,因而有效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2.47%,另外还要加上市政营业税。市政营业税率依城市而定。在卢森堡市,市政营业税率为6.75%。
2、最低税收:
资产中包括超过90%的金融资产、可转让证券和银行存款、针对相关方的应收账款,或者税收透明实体中的股份或单位的企业均会予以征收最少3,000欧元的统一税(包括7%的团结附加税在内就是3,210欧元)。
注册办事处或中央管理机构位于卢森堡,以及未被征收上述最低统一税的其他企业均会被征收一笔最低税款,具体金额取决于企业相应纳税年度资产负债表上的总资产。这一最低税款从500欧元到20,000欧元不等(外加7%的团结附加税)。资产负债表超过2,000万欧元的企业最低税款为20,000欧元。对于产生或者有可能产生收入的资产净值,且依据双重征税协定(例如房地产),其产生的收入仅在卢森堡以外的过节课税,则不纳入此资产净值计算最低税收。
最低税款并不是最终的税款,而是针对将来的企业税预缴的税款,但是这一最低税款不予退还。
3、财产税:
在卢森堡,企业还需要在每年的1月1日按照其单位价值缴纳每年0.5%的净财产税,即应税资产减去负债融资等之后的应税资产。
4、增值税:
只要Luxco作为一家纯粹的控股公司,Luxco就不被视为增值税的交税缴税义务人,因此不能或不需要在卢森堡做增值税的登记。相反,如果Luxco作为一家混合控股公司,例如这家公司也开展其他活动或者提供服务,那么必须按照这些活动来分析是否需要进行增值税登记(例如:集团内部融资,或者知识产权的授权,或给集团公司提供服务),以及该增值税登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让Luxco扣除和或利用自己的费用来补偿产生的增值税。如果在卢森堡进行增值税登记,Luxco将有机会在卢森堡以15%的税率针对大多数服务自我评估增值税,这一税率是欧盟成员国的最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