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利得税税率
由2008/09课税年度开始,法团业务及非法团业务利得税税率分别为16.5%及15%。
自2018/19课税年度起,合资格按两级税率课税的法团及非法团业务首2百万元应评税利润的税率分别降至8.25%及7.5%。
根据利得税的定义,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需征缴利得税:
- 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
- 从某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产生的利润除外;
- 该利润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因为香港税务条例中,有一些涉及特定情况的附属条例。因此,在判断是否需缴纳利得税时还需查看附属条例的相关规定。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会先考虑以上三个因素,如果考虑过这些因素后,确定不需要缴纳利得税,还应该再对特殊条款进行考虑,以确定不属于特殊情况下缴税范畴。若发现有缴税责任,则应及时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