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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A报税剩余利润转移到新成立的香港公司B可以享受8.25%税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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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i

如果香港公司A跟香港公司B都是同一人成立,属于关联实体,A公司享受8.25%税率后将剩余利润转移到B公司,B公司能否继续享受8.25%税率,那要看同一个课税年度有无关联公司享受,如同一课税年度A香港公司享受8.25%税率,那么B香港公司不可以享受8.25%税率。
根据利得税两级制相关规定,香港公司A申报纳税必须声明在有关课税年度的评税基期完结时没有有关联实体。在同一个课税年度,只有在没有其他有关联实体选择两级制利得税率的情况下,该实体的选择才会有效。然而,如果所有相关条件都符合,不同的有关联实体可于不同的课税年度选择以两级制利得税率课税。
2021-11-2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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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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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纳税年度只能一家香港公司享受8.25%税率优惠。
2021-11-25 08:55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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