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新加坡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关系。
新加坡2018年9月开始与中国交换税务居民金融机构持有账户的信息。如果我们曾经用中国护照在新加坡银行开户且账户余额超过等值600万人民币,那么截至2017年年底的账户余额及账户收入都会在今年9月被自动报送给中国的税务机构。如果账户余额在600万人民币以下,账户信息将于2019年交换回中国。
根据CRS规定,需报告的新加坡金融机构需要提供给新加坡税局其当年的账户的CRS相关信息。每个需报告的新加坡金融机构持有的无需报告的金融账户,需要在相关报告年度给新加坡税局的回执文件的相关位置上填“无”。所有金融账户持有人,身份为CRS行动下税收管辖区的非金融机构的账户持有人都需要申报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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