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信托避税是指一种利用信托方式进行国际避税的行为。目前很多人认为富人设立离岸信托是为了应对CRS以及新个税反避税的穿透征税,那么离岸信托真的能够避免CRS及新个税反避税吗?答案是不能,因为离岸信托在CRS定义中是
消极非金融机构,同样需要穿透信托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包括委托人、固定受益人、保护人等。也就是说只要任意实际控制人是中国税务居民其信托所持金融账户信息都会被换回中国,在CRS下离岸信息的下属信息很可能会被交换回中国税务机关并据此征税。至于离岸信托能否低于新个税反避税目前而言尚不明确,但是如果中国内地高净值人士在离岸信托中保留了充分权利,比如说及时更换受托人、调整分配比例、保留充分的投资决策权或将信托设立为可撤销信托则有大的几率会作为实际控制人并被新个税反避税条款穿透。
有人又会问,既然离岸信托不能避税,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
高净值人士对离岸信托情有独钟呢?个人认为,富豪们最看重的考量已经不是避税,而是有其他功能,比如离岸信托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分离功能,即使遇到债务纠纷,公司清算等不会影响信托财产,可以起到一个风险隔离的效果。再比如,通过离岸信托不需要进行股权转让,不需要缴纳高额的资本利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就能够实现财富传承。还有一点很重要,通过设置受益条款,可以给受益人头上加个紧箍咒,防止子女挥霍无度,保证其孩子守财有道,从而实现财富相对有序。
离岸信托虽然有所有权与收益权分离风险隔离财富传承财产安全等方面的优势,但它毕竟只是一个财富传承的工具,而且是一个普通法下的工具,因此不可能一劳永逸,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