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报个体处于亏损状态,则不需要缴纳税金,同时亏损金额还能够抵扣下一税务年度的盈利,最大程度减轻企业主的税赋压力。
香港利得税两级制度将适用于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年度的课税年度。法团首200万港币利润的税率降至8.25%,期后的利润则继续按16.5%缴纳。利得税两级制会惠及有应评税利润的合格企业,不论其规模。
香港税局会在新公司成立18个月左右,下发利得税税表,公司接到税表后有三个月的时间处理:
香港公司报税,必须经过做账审计。新公司条例明确规定,香港公司每年要做账审计,再向税局报税。
香港公司第一年做账审计年度不得大于18个月;以后年度均为12个月。如果第一年大于18个月,将会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不影响报税,但有可能对企业投融资有影响。
征收暂缴税:利得税是根据每个课税年度的应评税利润而征收的,而应评税利润须待有关年度完结之后才能确定。因此税务局会在有关年度完结前征收暂缴税。待税务局其后评定有关课税年度的应评税利润并作出评税时,已缴付的暂缴税款会用来抵销所评定的利得税。
利得税的申报方式:
无运营报告
在税务局要求申报的评税年度内,公司没有任何商业交易,没有任何跟商业交易有关的银行进出。
审计报告中会披露公司在一定税务期间未有经营,只有少量必要的费用(如:公司成立的费用、年审费用等),净利润是负数,无需纳税,但也不得递延亏损。
做账审计报税(有运营)
提交公司帐目、出具财务报告、填报利得税表、递交税务局。
当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后,在限期之内必须填妥报税表,连同由香港会计师审核签字的审计报告一并递交香港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