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资料:准备资料并且进行信息填报,之后向注册地省级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提出ODI审批的申请;
【不同部门审批的资料不一,企业需要在确定了对外投资的项目、金额和投资路径后向当地的FGW、商务委进行审批。
- 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FGW备案;
- 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2、FGW审核:提交FGW审批材料取得FGW批义;
3、商务部门审核:提交商务局所需材料、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至银行办理外汇;
4、外汇局办理
整个流程耗时将近2-3个月,办理成功后会得到两份分别由商务部和FGW颁发的证书—《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涉及敏感行业,无论项目投资金额大小,一律提交商务部和FGW进行核准。
ODI项目备案注意事项
2017年8月1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对境外投资方向提出了指导意见,明确将境外投资项目分成了鼓励开展、限制开展和禁止开展三类情况,通过“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
鼓励类
- 基础设施业
- 产能和装备业
- 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
- 能源资源
- 农业
- 1D1L投资
禁止类
- 涉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产品输出的
- 运用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产品的
- Gamble业、色情业等
- 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明令禁止的
- 危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安全的
限制类
- 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
- 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
- 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