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
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
主体需要为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
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4、财务要求
最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最好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最好低于70%。
办理ODI备案所需材料有哪些?
(不同地区略有差异,请以当地主管机关要求为准):
1、境外投资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关补充材料,如
①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②相关的董事会或出资决议
③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④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⑤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⑥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