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香港企业所得税税率
香港公司利得税的税率如下:
由 2003/04,课税年度开始,公司业务利得税税率由 16%调高至 17.5%,(包括2004、2005、2006、2007、2008财年)
自 2008/09,课税年度起则降低至16.5%。
1) 2020/21年度利得税税款的100%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10,000元为上限。
2) 2019/20年度利得税税款的100%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3) 2018/19年度利得税税款的100%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4) 2017/18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30,000元为上限。
5) 2016/17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6) 2015/16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7) 2014/15至 2016/17课税年度每宗个案的上限放宽为$20,000。
8) 2012/13及 2013/14课税年度每宗个案的减免上限均为$10,000;
9) 2011/12,课税年度每宗个案的减免上限为$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