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支付香港公司商标使用费用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优惠政策吗?
特许权利费是指为获得使用以下权利而支付的费用:
- 与制造被估货物有关的专利、设计、图样、工序和诀窍等;
- 与被估货物的出口销售有关的商标、注册设计等;
- 与被估货物的使用有关的著作权、版权等。
上述支付的对象可以归纳为权利、信息和服务等三类。这些权利有的已为法律所确认、规范和保护(如专利、著作权、注册商标等),有的尚未被法律所确认(如信息、服务、诀窍)。
使用其它经济单位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类似的专有权利的付款。
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香港非居民企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可享受7%的优惠税率,否则按10%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