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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在内地签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2021-05-14 09:54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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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eon

赞同来自: 小快车

您好!香港公司、境外公司及境外驻华机构不得直接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境外公司(包括港澳台企业)傅处在中国内地没有用人权利,不能与中国籍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如果代表处想招聘职工,必须通过外服公司才行。职工必须先与外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外服公司与香港公司(境外公司)代表处签订劳务输出合同。

如职工没有通过外服公司而是直接与香港公司代表处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是无效的,在实践中劳动仲裁机关不受理此类纠纷。在法院诉讼阶段,法院把这种关系认定为一种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得不到经济补偿。
2022-09-07 10:15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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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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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地法律规定,香港公司在内地没有直接招聘人员资格,即使是香港公司在内地设立的代表处都不具有直接用工主体资格。如香港公司代表处需要用工,则需要通过有派遣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员工派遣实现用工,否则属于非法用工。
2021-05-14 23:30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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