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颁布转让定价国别报告(CbCR)合规要求
巴林近日颁布了2021年第28号决议,介绍关于巴林国别报告(CbCR)的合规要求。作为OECD《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和G20的成员,巴林政府承诺将实施包括CbCR在内的四个最低标准,防范在巴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具体的合规要求总结如下:
- 财年合并年收入 ≥ 3.42亿巴林第纳尔(约合9亿美元)的跨国企业需要满足国别报告的合规要求
- 国别报告申报范围:所有最终母公司设立在巴林的跨国企业(如集团总部注册在巴林的企业)
- 国别报告披露函申报范围:所有在巴林注册的企业,无论其总部是否设立在巴林(如某中国母公司在巴林设立的分支机构
- 国别报告申报时限:企业应在财年结束后12个月内完成申报(如企业财年是2021年12月31日结束,则2021财年的国别报告需要在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完成申报)
- 国别报告披露函申报时限:企业应在财年结束后当日或之前完成申报(如企业财年是2021年12月31日结束,则2021财年的国别报告披露函需要在2021年12月31日或之前完成申报)
- 若企业未能按照巴林相关国别报告申报要求按时完成申报,则企业及其母公司有可能面临来自巴林税务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暂时吊销营业执照
建议
巴林国别报告法规申报要求于2021年开始的财年生效,因此跨国企业需要在2021财年结束时(如2021年12月31日)先提交国别报告披露函,并于2022年末(如2022年12月31日)提交2021财年国别报告。
建议中国企业关注OECD网站上的信息披露,明确巴林政府和中国政府是否签订了税务信息交换协定且已经生效。并在2022年6月之后判断企业是否需要在2022年年末提交2021财年国别报告。
普华永道中东事务所转让定价团队可以为中国企业在以下方面提供协助:
- 协助企业了解并分析国别报告和转让定价要求对本地业务的影响。如果企业在本地区的业务涉及多个国家,还可以协助企业针对不同国家申报要求进行管理,确保相关信息在多个国家申报文件中保持一致
- 协助企业准备国别报告申报函并进行申报
- 协助企业准备本地文档,进行关联交易的行业对标工作,确保相关文档中的数据能够满足政府对转让定价分析工作的要求
- 协助企业分析因新冠疫情对业务影响所造成的相关转让定价及其他税务披露方面的疑问咨询,如现金流影响、关联供货方发生变化导致转让定价合理性受到质疑等
注:本文根据普华永道中东事务所税务新闻英文版翻译整理而成,如果有任何歧义,请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