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商标使用证据要注意什么
对商标的使用要规范,尽量与注册证上的商标标样一致。在对商标进行实际使用时,许多商标权利人往往会随意更改商标的使用形式。如果整体商标没有发生多大变化,在认定商标使用证据是否有效时,一般持相对宽松的态度。但如果在实际使用时对商标进行了其他改变,如商标本是中文,在实际使用中又增加了图形或英文要素等,都有可能导致使用证据无效,使商标被撤销注册。
商标使用证据之间需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同时证明使用时间、商标标识、使用商品三要素。有很多证据由于能够证明内容单一,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则无法作为有效证据进行使用的。
商标的使用不局限于商标注册人的使用,被许可人的使用也可以视为对商标进行了有效的使用。商标可以转让,也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当权利人短期内没有使用该商标的意图时,可以将商标转让或许可给其他有需求的企业进行使用。当商标被他人以连续3年停止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时,被许可人提供的使用证据亦可以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从而保证商标不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