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提交使用宣誓的说明
美国商标法律对提交第5-6年使用宣誓有两种规定:一种是直接仅仅提交使用宣誓和使用证据,一种是在提交使用宣誓和使用证据的同时提交“不可争辩性宣誓”。若在提交使用宣誓时同时提交“不可争辩性宣誓”,则任何人不能因缺乏显著性或在先使用等理由对该注册商标提出撤销。提交使用宣誓需要提供使用证据,通常需要至少一张表明商标在指定的某一个商品上在美国实际使用的图片,在美国的实际销售数据等等。若商标仅使用在部分注册的商品上,则未投入实际使用的商品要被删除。
所需文件及要求:
1、经签署的注册商标仍在使用的宣誓书;
2、正在使用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
所以,企业应当注意在美国商标的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提交5-6年间的使用宣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