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美国商标需要注意的问题
美国商标注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查询:建议客户在注册之前先查册,查册分为文字和图形查册,有文字和图形的要分别查册。
2、回执:商标申请的基本资料递交到移民局后应该说很快就可以拿到,一般在一周左右,拿到回执后商标即可在网站上查到。
3、已经在美国使用的商标须递交的使用证明:基于已在美国使用的,提供最早在美国使用的日期;一件能显示商标在美国使用的任何样本。提交的资料要能体现的确是在美国本土使用过。例如:出口到美国时的海关报关单,在美国参加展会的门票,在美国的宣传资料,在美国商店销售的相关资料,中美之间才的采购合同……(一定要真实,不然被发现,在美国的其他商标也会被撤消)
4、使用证明的提交是在公告以后,要求申请人公告宣誓:签字盖章。
三.美国商标注册后需要注意的问题
1、提交商标继续使用的声明
美国商标法第八条(b)指出,以本法第十二条(c)规定予以公告的注册商标,注册人应于注册后第六年届满前一年内(即商标注册后的第五年到第六年间)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声明,声明该商标在商业中继续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务上,或声明注册人未使用该商标是基于其他特别事由,并且这种未使用并没有放弃该商标的意思。否则,在自注册公布之日起第六年届满时,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标注册。
在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注册人都没有注意或重视此项规定,认为只需要等10年有效期届满前进行续展就可以维持该商标的有效性。因此造成了一大批美国已注册商标因没有及时提交继续使用证明而被撤销。
2、无可争辩性的权利
美国商标法规定,如果商标注册人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连续五年在美国使用其注册商标,则注册人通过申请可以获得无可争辩性的权利。一项无可争辩性的注册可以构成注册人拥有在贸易中使用其商标的独占权的确凿证据。而且任何第三方再也不能以该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理由,而要求美国上诉审判委员会撤销该商标注册。
对于真正有在美国销售其产品的注册人来说,此项规定十分有意义。然而在实践中却很少有人很好的利用了该项权利来保护自己的注册商标和捍卫自己的权利。
3、续展
美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从注册之日起计算。自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六个月内,商标所有人可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续展申请。 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提交续展申请的同时,还仍然需要提交使用声明。
以上,关于美国商标的一些重要细致的小事情,若有任何关于商标的问题,欢迎电联,乐意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