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香港公司每年必须向香港税务局递交报税表,新成立的公司首次报税表将会于注册日后18个月发出,当收到报税表后,税务局规定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报税事宜。
非新成立的公司的报税时间为:以第一次做帐时间起,随后的12个月后。收到利得税表后,一个月内需完成报税工作。
如果公司没有业务往来,银行帐户没有资金进出,可以申请无营运审计申报;如有业务发生,银行帐户有资金流水,则需要按实际进行理帐核数。
相反地,如果公司不做审计报告,一旦被税务局调查,且该公司没办法交代公司的财富来源,很可能被税务局怀疑企业在做”洗黑钱”的非法行为,这样必然会对企业的正常运营带来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