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或有良好的管理经验/商业背景;
- 在海外居住1年以上(或已有海外护照);
- 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或现有公司,并运营3个月以上;
- 该企业必须在香港正常运营,每年有一定的营业额;
- 创造2-3个以上全职就业机会;
- 每年累计离境时间不能超过180天;
- 七年届满,申请成为永久居民后,可解除公司。
而在向香港政府提交申请创业移民的时候,也要审查一下自己在业务上是否符合以下标准。
- 在内地或者海外运营有一定规模的公司,正常缴税纳税;
- 如果身份为内地高管,在公司任职,需要相应的社保缴纳记录;
- 如果是股东不需要社保缴纳记录,接受代持股协议;
- 可以在香港新注册公司或者收购/入股已有公司;
- 与内地公司为同公司公司,租赁实体办公室、香港会计师负责审计,建议有2~5名全职员工,以MPF为体现,有业务合同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