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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境内个人股东获得分红为,香港公司分红在缴纳利得税后进行,为避免重复征税,分红在香港不再征收薪俸税(个人所得税)。而香港公司分红需要做分红决议,如分红决议通过后,股东可对利润进行分配。股东个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看该个人的所属国籍、所属税务居民身份等,不同的国际及地区的税法是存在一定的差异。
根据我国相关法文,境内个人居民从中国境外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要依法申报个人所得;内地个人股东获得海外收益,不论来自香港还是任何其他国家/地区,在国内需要申报个税,分红按20%交税。
个人境外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 综合所得。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纳税年度收入额-六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税率-速算扣除数
- 经营所得。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居民个人来源于境外的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来源于同一国家(地区)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弥补。注意的是,个人在中国境内投资多家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应当先以企业为单位,分别计算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 其他分类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简称“其他分类所得”),无论来自境内或境外,均按次计税,因此需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后再加总。
- 税收抵免前合计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其他分类所得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个人的法定义务,个人应自行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以遵守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