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离岸问答 » 操作指南:外国投资者如何以分配利润在华直接投资,以暂缓缴纳预提所得税?

操作指南:外国投资者如何以分配利润在华直接投资,以暂缓缴纳预提所得税?

1

离岸小编



背景
2020年是特别艰难的一年。新冠疫情在世界范围的蔓延,已经肉眼可见地对全球经济造成了“不可逆”的负面影响。

据经合组织(OECD)首席经济学家洛朗丝·博纳说:我们正在经历自二战以来最大的经济衰退——全球经济(2020年预计将)下滑4.5%!!!

对于跨境投资行业来说,更是首当其冲。相比较而言,中国经济算是恢复最快的经济体之一。同样是洛朗丝·博纳,她预计中国经济2020年则将实现1.8%的增长,实属难得。

一、看好中国:
外国投资者倾向将分配利润在华直接投资

置身于全球经济如此大背景下,很多外国投资者更加看多中国经济向好,倾向于将分配利润投入到公司中,直接在中国进行再投资,而非像往常一样将利润派回境外母公司。

比如,下面这位昨天来咨询的客户:

跟你请教一下 外国投资者在境内的股权转让收入 直接在境内投资 能操作吗

就是让买方把股权转让款直接打到要投资的那个境内企业里面
尽管该客户表面咨询的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股权转让收入直接投资,但实质上仍然包含了分配利润在华直接投资这一问题。

Why? 因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股权转让收入,其净利润在分配后,仍然会面临“是派回母公司 VS 留在中国直接再投资”的选择。

二、法律依据:
财税〔2018〕102号和国税局公告2018年第53号

1、《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适用范围,由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3号)——进一步明确了享受递延纳税优惠的程序要求。

三、所需条件:
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可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境外投资者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条件一:属于直接投资,即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但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除外)。

具体是指:
— 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
— 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居民企业
— 从非关联方收购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
— 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方式

其中,境外投资者以分得的利润用于补缴其在境内居民企业已经认缴的注册资本,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属于符合“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情形。

条件二:境外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属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投资者实际分配已经实现的留存收益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条件三:
(1)境外投资者用于直接投资的利润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在直接投资前不得在境内外其他账户周转。

(2)境外投资者用于直接投资的利润以实物、有价证券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资产所有权直接从利润分配企业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在直接投资前不得由其他企业、个人代为持有或临时持有。

所谓以分配进行直接投资,概括起来就是:必须是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入,在直接投资前未在境内外其他账户周转,而进行的权益性直接投资行为。

四、所需材料:
境外投资者和利润分配企业均须填报

境外投资者应当填写的材料如下:
✪ 针对申请享受暂不征税政策:
《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须提交给利润分配企业)

✪ 针对追补享受暂不征税政策:
1、《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表》(须提交给利润分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
2、相关合同、支付凭证(须提交给利润分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

利润分配企业对境外投资者填报的《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审核后,须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

利润分配企业在执行暂不征税政策后,应自实际支付利润之日起「7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由利润分配企业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2、由境外投资者提交并经利润分配企业补填相关信息后的《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报告表》
3、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与境外投资者享受暂不征税政策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五、宏Sir提醒

— 境外投资者可以享受暂不征税优惠但未实际享受的,可在实际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申请追补享受该政策,退还已缴纳的税款。可见,如果投资项目太紧急,没来得及申请不征税优惠也不用担心,只要三年内申请追补就可以享受。

— 此外,外国投资者在境内再投资享受递延纳税政策,其中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税务备案。您或您的客户,可通过主管税务局“我要付汇”模块发起申请,在线填写《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和上传附报资料。

— 当境外投资者对通过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处置方式实际收回享受暂不征税政策的股息时,需要补缴税款。此时,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但通常只能适用相关利润支付时有效的税收协定规定。

— 至此,让我们回到文章开头客户所咨询的问题:买方是否可以将股权转让款直接打入再投资企业账户?答案是,No!正确的做法是,先将股权转让款打到利润分配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账户,然后再由外商投资企业账户直接打入再投资企业账户。

— 最后要提醒您或您客户注意的是,该等操作必须是在申请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不征税政策备案通过后才能进行,最晚也应当在三年内申请追补享受该优惠政策;否则即属违规。对此,应当引起重视。

2020-09-23 17:53

要回答该问题请先登录注册

热门问题

问题状态

  • 最新活动: 2020-09-23 17:53
  • 浏览: 8954
  • 关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