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实益拥有人
就法团而言:
a) 符合以下说明的个人:
- 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或控制(包括透过信托或持票人股份持有)该法团已发行股本的不少于25%;
- 直接或间接地有权行使在该法团的成员大会上的投票权的不少于25%,或支配该比重的投票权的行使;或
- 行使对该法团的管理最终的控制权;或
b) 如该法团是代表另一人是指行事该另一人。
就慈善团体、协会、社团和团体而言:
a) 如受益人尚未确定,指该组织或财产的主要利益为该类别人士的身分而为其设立或运作;或
b) 指有权行使控制组织的财产不少于 25%的任何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