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进行零申报?
要进行“零申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没有购买任何香港物业;
2、没有任何银行月结单的记录、没有任何资金进出记录;
3、该香港公司没有经营任何业务,无论业务是在香港境内还是境外。例如使用香港公司签署合同做发票开收据,在海关记录,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留有记录;
4、在香港没有任何雇员;
5、没有容许或授权使用专利商标涉及等资料;
从以上几点就可以看出,想要进行香港公司“零申报”,香港公司就必须处于休眠状态,既没有发生任何业务,也没有任何资产,才能提交“业务不活跃报告”。
①在港没有经营任何业务(海关无进出口记录);
②香港未开立银行账户;
③在香港没有购买或租赁任何物业;
④在香港无雇员;
⑤没有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资料。
在满足上述条件以后,可以通过税单向政府说明运营状况,也就是“零报税”(会计师出具“不活跃报告”)。
根据税务局2012年10月发布的最新的《报税指南》,如未如实申报公司税务,将会面临的处罚主要包括:
1、立即冻结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和资金,以及公司其他在港资产;
2、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提交不真确的报税表,即属违法可被罚款$10,000,及加罚相等于少缴税3倍的罚款。但税务局局长可按行政上的安排处以处罚;
3、提交不真确报税表意图瞒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经定罪后,最高刑罚为罚款$50,000及加罚相等于少缴税3倍的罚款,以及入狱3年。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曾发出警告,被告人一经定罪,可被判即时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