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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税务局抽查的,如未有做账审计并及时提供审计报告,直接按照市场计价及行业计价,或者按着公司的营业收入直接计税并要求进行缴纳税款。
二. 如若第一期的税款未能如期进行清缴,税务局会加征全部欠稅的 5﹪附加费再进行第二次催缴,且第二期税款将视为立即到期。税务局就在缴税日期起计 6 个月后仍未清缴的税(包括 5﹪附加费)再加征 10﹪的附加费进行催缴。
三. 如纳税人仍未全部清缴税款及附加费,税务局通常会向第三者(纳税人的雇主、开户银行、租客、债务人、顾客等)发出追收税款通知书。任何人士接获追收税款通知书,必须于法定时限内,将因该拖欠税款的纳税人而持有、又不超出有关拖欠税额的金钱(如有的话)交予税务局。如该人士未能照办,则须负上被规定缴付的全部 税款的个人法律责任。
四. 若纳税人在以上情况下未缴付税款,公司将会被撤销执照,公司股东及董事将收到上庭通知书。如果客户不及时处理并意图离开香港或已离开香港往其他地方居住或从香港进行入境,税务局局长可向区域法院申请阻止离境或者入境时进行逮捕。
五. 银行实时抽查,如未有做账审计并及时提供审计报告,则实时关闭银行账户并冻结资金。银行如收到税务局发出追收税款通知书后,会将账户内的余额交付税务局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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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利得税税表,一个月内要去申报的。
如逾期没有申报,会收到税局下发的罚款通知。
如罚款不去缴纳。。那会收到越来越多。。
然后最后就下发法院传票。。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