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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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快车 、安臣668
香港公司在股息分红前已缴纳利得税,向境内投资公司分红不需要再在香港缴税。
股息分红收益回到中国内地视情况而定:
1、香港公司并非中国内地的居民企业,因此香港公司向境内母公司分红,适用香港与中国内地有关避免双重征税及偷漏税的双边安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税率为5%
2、如果香港公司不是实际的经营实体,只是一个空壳公司,例如小红筹上市,控股股东是境内居民企业,控股股东控股的香港公司为上市主体,实际的生产经营、管理机构等都在境内,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公司可以被认定为境内居民企业。在此情形下,香港公司向境内公司的分红所得可以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