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商务 - 弗洛国际有限公司 - 顾问
因为香港公司属于境外公司,不适用于我国大陆法律,不具备国内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而且注册地在香港,香港相关法律和我国大陆法律不适配
香港和内地分属不同的工商及税务部门,内地公司在地方工商局登记注册并需要银行验资,开业后向国税部门报税,以证明自己公司的合法经营及合法纳税身份,最主要的凭据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所开具的发票。
而香港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注册,不需银行验资,向香港税务局报税,不使用发票,政府承认任何形式盖有公司公章的收据,也就是说香港公司是不需要向内地税务局报税的,如果不设立办事处也是不需要像当地工商部门登记的。香港公司不用对内地的工商税务部门负责(除非在内地设立了办事处),也正是这个原因,香港公司不能直接在内地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