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 专项基金是什么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2012年6月推出“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简称”BUD 专项基金“),目的是协助香港非上市企业通过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开拓及发展内地市场业务。
每家非上市香港企业,可为在內地、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经济体推行的发展品牌、升级转型、拓展营销的项目申请高达50%的资助,每个项目最高可申请100万港元,累计资助上限是700万港元。
资助地域范围资助地域范围:2022年6月27日起,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内地、东南亚国家联盟十国(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 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澳洲、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加拿大、智利、丹麦、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四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芬兰、法国、格鲁吉亚、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科威特、澳门、墨西哥、荷兰、 新西兰、瑞典、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英国共37个经济体。
1、香港公司至少成立一年
2、非上市公司
3、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营(有雇员及MPF记录、财务审计报告、实际经营场地及交易等),离岸经营不可以。
4、如申请涉及内地执行项目实施,需符合下列任意一项:
- 申请单位持有内地公司股权50%以上;
- 自然人股东持有香港申请公司30%及以上股权,持有内地公司股权50%以上。
- 申请企业内地单位由同一群股东(自然人)持股100%。
5、香港公司上一年营业收入至少在300万港币及以上。
*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保险机构不适用该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