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赴香港“隔离令”第三次再延期至8月7日
港府解释原文如下:香港特区政府正与广东省和澳门特区政府的相关部门,在联防联控的工作框架下,就互认检测及互免检疫保持紧密沟通,以及在疫情许可下,考虑有限度地放宽三地过境人流,便利必要来往粤港或港澳的人士。政府需要599C章的法例框架以实施有关过境安排,因此今日刊宪把第599C章的有效期延长一个月至二○二○年八月七日。政府会在商讨有关过境安排有最新结果时公布相关详情。
根据港媒今天(8月13日)的消息,香港机场管理局表示,自2020年8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由中国内地机场出发的旅客可经香港国际机场转机/过境到其他航点。但前往中国内地各目的地的转机/过境服务仍然暂停。
虽然目前没有更多细节,但面向的应该是搭乘联程航班且行李直挂的旅客,同时根据香港机场的规定,转机/过境旅客不可于香港国际机场停留超过24小时。
如有任何疑问,强烈建议先咨询香港机场,电话:+852 2181 8888。
目前,香港机场已为转机/过境旅客于转机处会获派发贴纸以作识别,并须立即直接前往乘搭接驳航班的登机闸口。每个登机闸口已设立指定座位区,并为转机/过境旅客划定指定用餐区。
与此同时,2020年6月15日起生效的海外抵达香港的转机政策仍然生效,即旅客可以同一张机票乘坐由不同航空公司营运的航班于香港国际机场过境/转机,但旅客必须已于出发地办理登记手续,并持有登机证列印本,其行李亦须贴上往目的地的行李标签。香港机场管理局提醒,旅客亦必须预先确认可于目的地入境。详情请向航空公司查询。另外请再次留意,香港国际机场现时没有提供过境/转机往来任何中国内地目的地的服务。
其它依旧生效的由海外入境香港的政策
目前香港特区政府规定的禁止海外抵港非香港居民入境的限制措施维持不变。下列措施已于2020年3月25日起生效,直至另行通知:
- 所有非香港居民由海外国家/地区乘搭飞机抵港,将不准入境。
- 所有非香港居民由中国内地、澳门及台湾抵港,入境后须接受强制检疫14天, 但任何非香港居民如在抵港前14天曾经到过任何海外国家/地区,将不准入境。
- 香港国际机场的跨境转驳服务,包括跨境陆路交通及定期的快船转驳服务暂停。
另外自7月底开始,所有在登机当日或之前的14日内曾到访以下指明地区的抵达香港的旅客,须向航空公司提供指定文件,直至另行通知,涉及国家包括:美国、印度、孟加拉、印尼、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南非、哈萨克斯坦。
需要提供的指定文件包括:
(1) 一份由化验所或医疗机构发出并载有相关到港旅客姓名及身份证/护照号码的、显示以下事宜的中文或英文函件或证明书:
(a) 相关旅客已接受一项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而检测样本是在飞机的预定起飞时间前72小时内,取自相关旅客的;
(b) 对该样本进行的检测是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测试;及
(c) 相关旅客的2019冠状病毒病的检测结果呈阴性;
(2) 由该化验所或医疗机构发出并载有相关旅客姓名及身份证/护照号码的相关化验报告的正本;及
(3) 该化验所或医疗机构所在的地方的政府的有关主管当局发出的一份中文或英文函件,证明该化验所或医疗机构获该政府承认或核准;及
(4) 相关旅客在香港酒店预订房间的中文或英文确认书,其租住期间为自相关到港人士抵达香港当日起计的不少于14日。
旅客如没有遵从提供资料的要求,或明知或罔顾实情地提供任何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最高可处第三级罚款港币1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而有关从内地进入香港的“隔离令”措施期限已再次延长至9月7日,至于会不会延期到10月7日,目前还没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