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niede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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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快车 、ru1971
日本公司和中国公司如果产生国际贸易纠纷,维权的之路是非常漫长的,而且难度也非常大,很大程度上就会不了了之。
像前面评论说的双方约定在中国、或者是日本都可以。假设你约定的管辖法院是在中国,把诉讼材料寄到对方的日本公司,如果对方不予理会,你能奈他何?
再者假设你约定的管辖法院是在日本,你就得在中国搜集证据,并请翻译译好材料,然后公证,再奔赴日本聘请当时的律师帮助你,这中间耗费的时间人力物力呢?是不是感觉很累??
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这家日本公司在中国是有本土企业的,万一出现什么商业纠纷,也不用担心了,跑不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