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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上市的开曼公司分红缴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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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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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公司分红不用交税的,要交也是股东根据他们国家规定交个人所得税。
2020-06-23 13:43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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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teli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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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红筹模式在香港上市的境内企业而言,上市的主体不是中国境内的企业,而是由中国境内的实际控制人(包括境内企业或自然人)在境外(例如香港、百慕大、开曼群岛)设立的特别目的实体作为上市主体在香港上市的。这种情况下,境外居民个人直接持有的不是境内企业发行的股份,而是境外壳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发行的股份。虽然这些壳公司派发的股息实际是来源于其控股的境内企业,但是,股息的派发主体是境外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则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因此,境外居民个人从境外壳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境外上市实体在向境外居民个人派发股息时,在现有的政策规定下,无须扣缴外籍居民个人股息的中国个人所得税。

我们可以以中国移动为例,中国移动在香港上市属于红筹模式,其最终是通过在香港设立的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直接上市的。由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不是境内企业,境外居民个人从该公司取得的股息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无须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目前的法律法规下,以红筹方式在香港上市的中国企业在派发股息时应无须扣缴外籍居民个人股息所得的中国个人所得税。

如果这些在香港上市的主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的规定,因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而在企业所得税上被认定为居民企业的话,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的企业投资者从该居民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回到中国移动的案例,如果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因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而被中国税务机关认定为居民企业的话,则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应履行非居民企业股息所得的预提所得税扣缴义务。同时,由于这些特别目的实体分配的股息所得全部来源于境内企业,当境内企业向这些境外实体分配股息时,如果这些境外实体由于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能被认定为境内居民企业的话,根据国税发[2009]82号的规定,其从中国境内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可以作为免税收入,境内居民企业在分配股息时无需扣缴预提所得税。
2020-06-23 13:48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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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v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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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ayman注册的公司分配股利不要在cayman交税。你是哪里的税收居民,则需要根据该国税收是否征税。如你是中国税收居民,获得开曼公司分配股利,则要在中国缴纳个税,因为中国税务居民是全球征税的。
2021-03-05 22:44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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