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设立PTC,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内容?
PTC私人信托公司是由家族内部成员设立、只能为单一家族或者关联人提供受托人服务。由PTC担任受托人的情况下,信托既能够有效成立,资产又不流于外人之手。所以,PTC存在的最大意义在于解决了受托人风险问题。
有人把PTC比作家族信托皇冠上的一颗明珠,是因为PTC的确有着非常明显的优势。
信托的本质是:
基于信任,所以托付。
设立离岸家族信托,受托人一般为海外的信托公司。虽然信托公司有法律规制和道德约束,一般不会作出损害信托的行为。
但如果委托人依然无法放心将资产交予受托人,信托就无法成立。而PTC作为私人信托公司是由家族内部成员设立、只能为单一家族或者关联人提供受托人服务。
由PTC担任受托人的情况下,信托既能够有效成立,资产又不流于外人之手。所以,PTC存在的最大意义在于解决了受托人风险问题。
相比普通信托,PTC持有的资产形式更为丰富。
PTC可以通过控制权架构持有几乎所有形式的资产,信托投资也更加灵活。
PTC集合了公司和信托的优势于一身,在不能对外承揽信托业务和不能从事跟信托无关业务的前提下,即可以像公司那样有着完整的治理结构,又使得家族拥有更大的控制权。
在CRS框架下,与普通信托公司被认定为金融机构不同,PTC是否被认定为金融机构或投资主体目前还存在争议。如果PTC提供的只是行政管理类服务,通常不被判定为投资主体。
不仅如此,PTC作为在离岸地成立的法人主体,一方面,其内部资料并不被外界公开查阅
另一方面,信托运行极其封闭,内部文件只有家族成员掌握而不被外界知晓,即便是海外上市公司也没有披露义务,因此信息保密性极高。
同时,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在不适用VISTA的情况下,如过度限制PTC董事权利和扩大委托人权利,或者出现委托人、PTC股东董事和受益人混同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伪信托或者虚假信托。
由于PTC运行过于封闭,在无任何外部专业机构介入的情况下,一旦家族内部出现纷争或将影响信托正常运行。
PTC内部治理结构却跟一般公司一样,自然人或者法人,或是信托和基金会都可以成为PTC的股东。董事由股东委任,执行日常管理事务、签署授权文件以及投资决策。在VISTA下,委托人还可以在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限定董事职权。
因为在众多海外上市公司以及跨境投融资架构中,BVI公司一直作为个人身份法人化出现在顶层股权控制架构当中。
设立家族信托时,委托人直接将持有的BVI公司股份变更登记在家族信托名下即可。
海外上市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大部分都已经完成了离岸家族信托的设立,其中超过100家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在家族信托架构中使用了PTC,很多知名公司均在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