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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留签注(D签)是国家机关发给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家属的签注。逗留签注为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批准期限签发。
办了港澳通行证和VISA label, 还需要去公安出入境处办理逗留签注(D签)。
“D签”办理所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建议准备好正反面复印件)
- Visa Label(学生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 香港入境处签发的“进入许可”原件及其复印件(即和学生签证钉在一起的几份纸质文件)
- 港澳通行证(若没有,可同时申请办理)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网上预约时填写,或现场申请时填写纸质申请表)
- Offer原件(根据各地公安机关要求出示)
- 户口本及复印件(各地要求不同,建议都带上)
- 两寸照片(各地要求不同,详情参考当地出入境管理局要求)
逗留签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期间可无限次往返香港和内地,逗留签办理好后要注意上面的信息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