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人取得境外收入如何交税?
1、申报期限。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以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个
人所得税的,应在所得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的三十日内,向中国
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取得境外所得时结清税款的,或者在境外按来
源国税法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次年一月一日起三十日内向中国税务
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或采取邮寄方式在规定的纳税
申报期限内(限期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可以顺延)申报纳税。
3、申报地点。申报地点的规定是: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向
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没有工作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
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个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第三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所以,只要拥有中国户籍在国内习惯居住的肯定是中国纳税人。如果无住所离境单次不过30日,合计不过90日也是,都要对境内外全部收入在境内纳税。
关于如何申报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目前具体申报表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的附件2和附件4.具体填写参照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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