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香港公司公证的流程有哪几种
1.香港公司文书在大陆使用(最常见的):
如香港公司文书在大陆使用,需要办理是司法部授权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后出具公证说明书,然后转递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2.香港公司的文书在海牙成员国使用:如香港公司的公证文件是要在海牙成员组织使用,需要办理的是有香港国际公证人对所要使用的文件进行公证,然后转递香港高等法院加签。
3.香港公司的文书在非海牙成员成员国使用(中国大陆除外):
a.如果香港公司的文书使用国为非海牙公约成员国,需要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加签认证,最后还要做该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之后文书方可在该国使用。
b. 如果文件使用国(非海牙公约成员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经过香港港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北京大使馆认证
中国委托公证人
内地法律认可的公证人,即为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而委托公证人制度,即香港居民回内地处理法律事务时,所需公证书须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
实行这一制度,是由于香港与内地之间法律制度不同,办理公证证明所依据的法律、办证程序和效力不同,因而设置的一项特殊法律制度。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中国公证文书,则是指在香港签发的文件,经过合法程序而用于内地的文件。由于内地与香港执行的法律存在差异,因此在香港发出的合法文件,要在特殊场景下在内地使用,则必须经过公证。即公证必须由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就审查结果进行签章证明,否则该文件在内地视为无效。
因此,各类香港公司文件皆有可能需要进行公证,但各类公证程序的共性在于,如果不通过合理合法的流程和渠道进行认证,那么该文件处于另一法律环境下,很可能被视为一张废纸。这一结果不仅浪费财力人力物力,更重要的是因公证程序出现纰漏,而导致事件的解决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导致巨额损失以及法律风险。
通常来说,香港公司公证有“全套”及“半套”之分。全套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成立表格或年检文件、章程;而半套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为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这些文件可使用扫描件或复印件,并且公证文件中还可添加董事股东身份证等附件,相应的,公证附件越多,则费用越高。并且在办理公证时需要注明该公证文件的用途,如办理外商投资之用等使用场景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