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token非证券化证明和法律意见书上交易所还有哪些优势
就拿做法律意见书来说,做法律意见书不只是为了上交易所,也是为了自己的项目合规,通过金融审查局的监管。
简单介绍下,律师针对区块链项目的法律意见书包括:
1.根据新加坡监管条例出具Token非证券性质证明法律意见书
2.白皮书法律合规律师意见书
3.私募条款
4.公募条款、网站公示以及免责申明
5.英文白皮书编写
6.包含项目进程中的所有法律相关的咨询,方案设计与资源对接
7.募集主体(基金会)与运营主体间的服务文件
需要强调的是:不是每项法律意见书都需要做的,如果只是为了上交易所,需要做Token非证券和白皮书合规,如果是要自己成立交易所发币,那是需要做整套的。
为什么现在这么多主流交易所有这种要求呢?
答案很简单,就是交易所资质问题,像这种数字代币的交易所,是不允许有期货、证券性质的活动的,如果发币方所发代币,是具有期货、证券类性质的,那交易所是要负连带责任的,所以交易所现在有这要求,而且交易所越大,越被关注,监管的越严格。
那交易所有没有对哪些国家或律所的要求呢?
不是每个律所都有这种资质会被认可的,拿火币网为例,只认可新加坡、美国、香港的部分律所,其他律所出具的文件一概不认。我们的客户目前是已经通过成立基金会做合规,在火币网成功发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