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FSA监管特色
纳闽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IBFC)旨在帮助马来西亚成为离岸投资的一个主要栖息地。LFSA 提供的货币经纪牌照与其它许可牌照不同,这个牌照是亚洲唯一对仅直通模式(STP)业务颁发的许可牌照。获得这一牌照的经纪商只能运营订单匹配业务,而不允许成为任何订单的对手方。
监管目标
● 推动纳闽成为国际商业金融服务中心;
●有序管理Labuan IBFC,发展国家目标和政策;
●作为中央监管和执行机构,管理纳闽的国际商业和金融服务行业。
申请要求(Labuan Investment Bank投资银行业务许可证)
1. 文件要求:
(1)申请执行Labuan Investment Bank投资银行业务许可证,应由申请法人或他人代表申请法人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局提出授牌申请。
(2)申请文件应包含如下内容:
(a)经由管理局FSA认证的法律文件;
(b)系列陈述文件:
(i)申请法人/公司名字,地址以及成立时间;
(ii)申请法人主体营业地址及经营业务;
(iii)申请法人管理层以及持有实收资本10%以上的参与者名字及地址;
(c)申请法人所有负责投资银行业务运营的员工的名字,地址,资质,工作经验及推荐的职位;
(d)经由FSA认证的该申请法人申请业务为投资银行服务的说明;
(e)递交截至申请日的前三个财政年度的审计报告各一份(复印件);
(f)三个财政年度的商业计划。
2. 实体办公室要求:
申请持有Labuan Investment Bank投资银行业务许可证,申请法人需要在纳闽设立实体办公室;
3. 组织架构要求:
主管及首席官员必须符合适用性规则,并需要经由FSA同意后才正式行使职位责任;
4. 资产要求:
申请法人资产需要一直保持在1000万林吉特(或其他等值货币)以上
5. 报告要求:
投资银行需要在其财政年年尾6个月内,递交商业总结报告,2份最近两年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和损益表复印件,资金资源放置安排利用陈述,以及审计员报告。此外,投资银行需要时常向FSA递交关于该银行资产情况的说明报告,包括信贷资产总额,信贷业务类别登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