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人独资企业免税政策公布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虽然,个人独资企业是企业,但是,与一般企业相比,税种更加简单。
目前,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
这里提醒,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换句话说,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哦,大家千万要记住了!
下面重点为大家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在增值税、附加税及个人所得税这三块,能享受的优惠税收政策,仅供参考!
1、增值税及附加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呢?
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这里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所有销售额。
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意味着,如果个人独资企业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话,增值税税率仅为3%。
此外,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以及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一般来说,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率分别为7%、3%、2%。
但是,2019年,国家出台了多个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要重点关注,符合条件,即能省下“真金白银”!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
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规定的优惠政策。
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截至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发文明确,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按50%幅度顶格减征。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按照本省规定执行。
2、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
不过,满足以下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