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开设离岸公司,跟印尼的公司收取劳务费用时,印尼方面需要提供DGT表格。
请问这个表格怎么填? 重点是 PART II 里面, 需要相应的主管机关或授权代表或授权税务办公室(Competent Authority or his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or authorized tax office)的签名和盖章。 这里到底是找离岸公司注册地的相应机构还是中国的税务所呢 ? 按道理讲跟中国是没关系的,因为公司是离岸地注册的,那么只能找离岸注册地,如果盖公司注册代理机构的章子是否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