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公司税务分析
近日,澳门特别行政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完成签署《澳门特别行政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安排》(以下称“《安排》”)的相关程序。
签署《安排》之目的:
为了避免出现两地对任何一方居民的同一笔所得双重征税;适用的税种包括:澳门的所得补充税、职业税及市区房屋税,以及香港的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
双方亦就多方面的所得订立税务上的互惠条款,特别是关于:股息、利息(包括一方政府的股息及利息所得亦获另一方豁免征税)、特许权使用费、财産收益;不动产、相联企业所得;退休金、政府服务所得;演艺人员和运动员、教师和研究人员所得等。
这次《安排》的签署增加了税收透明度和构建避免双重征税的网络,对两地经贸发展、人员往来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并进一步加深港澳的合作关系。
不仅是香港,澳门早已与内地、越南、葡萄牙、莫桑比克、佛得角共和国签订了避免双重课税安排,在税务方面正如上文所述,在大家最为关心的不动产所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领域,有着税务优惠和抵扣安排。
另外,澳门与内地于11月28日签署《〈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四议定书》。
《议定书》规定,一方政府从其出资参与双方合作设立在另一方主要用于民生项目的基金取得的所得,在另一方享受免税待遇。这一规定将减轻两地有关惠民合作项目的税收负担,进一步促进内地与澳门间资本流动,对两地经济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澳门税务一览
澳门回归后,在税制及公司对外宣传上一直很低调,其实公司在澳门注册,可以享受到政府在税率上的优惠,目前利得税的税率12%,低于香港的16.5%及新加坡的17%,而且可以在股东分红前分配利润前(小于60万澳币)不用交税,在合理应对CRS上,甚至有香港不能比的好处。
澳门离岸公司税务方面更加优惠,离岸公司将不用缴付利得税、营业税及印花税。此外,获准在澳门定居之离岸机构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非澳门居民),他们可以豁免缴交在离岸机构工作首三年度之薪俸税。
澳门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所有在澳门产生或得自澳门的利润均须征税;课税年度结束于同年12月31日。
澳门税率低、税种少,经营澳门有限公司(本地公司),一般只需要交两种税:一种是补充税(利得税);另一种是所得营业税。
澳门补充税(利得税)
补充税(利得税)是澳门的主体税种。除向**征收的专利税外,收入居于首位。
征收对象主要是个人公司、合伙公司、任何性质的有限公司以及在澳门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所赚取的收益额,其次是房屋的成交额。
所得补充税采取16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2%,最高税率为15%,另附征5%印花税。所得补充税是对纯利课征,毛收入允许扣除税法规定准予列支的成本费用。
对工业楼宇和工场设施还允许在购置年度提取按价值额20%的首期折旧。对个人经营工商业活动的收益,在扣除法定负担后所课征的所得补充税大于该纳税人工作收益已缴的职业税时,补征其差额税款。
1、何时需申报所得补充税?
▶ A 组纳税人须於每年4-6月份申报上年度收益;
▶ B 组纳税人须於每年2-3月份申报上年度收益;
公司上年度经营无论亏损与否,均须按时递交收益申报书。
2、如何办理申报所得补充税?
▶ A组纳税人须填妥一式两份的所得补充税 M/1 格式 "收益申报书 - A组";
▶ B 组纳税人须填妥一式两份的所得补充税 M/1 格式 "收益申报书 - B组"。
3、何时缴纳所得补充税?
▶ 纳税人应依照财政局发出之M/6 格式 "所得补充税 - 徵税凭单"上指定缴纳月份内交税。
▶ 如所得补充税应缴税款超过澳门币3000元者,将在9月及11月平分两期缴纳;
▶ 如所得补充税应缴税款不超过澳门币3000元者,应在9月内一次过缴交。
4、逾期缴纳所得补充税有何后果?
▶ 所得补充税之任何一期或总额,倘在缴纳月份内未缴纳时,则于期满后60日内加徵过期利息及欠款3%;
▶ 第一期的不缴纳,将引致第二期立即到期;
▶ 倘在上述期限届满60日后仍未清缴有关款项,即进行强制徵收,并依法处以罚款。
*补充说明:
▶ A组纳税人:A组纳税人是指备有适当编制会计账目之不具名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以及资本不少于澳门币1,000,000元或可课税利润在近3年平均达500,000元以上的任何性质公司,或其它具备适当编制会计账目并作出声明选择作为A组纳税人之个人或团体。
此组别之账目必须经在澳门财政司注册之会计师或核数师签名及核对,财政司并根据所提供之账目核定实际应课税利润。
▶ B组纳税人:B组纳税人是指欠缺适当编制会计账目,并由财政司估定其应课税收益而纳税之个人或团体组织。纳税人必须按章程规定之期限向财政司递交申报书。
A组纳税人的期限为财政年度完结后4-6月,B组纳税人则为2-3月。
澳门所得营业税
凡在澳门经营商业、工业或其他工商业性质活动的个人或团体均为纳税人。营业税按不同行业所持牌照,确定不同等级的年固定税额,并附征5%的印花税
公共运输、出租汽车等行业全年的税额为150澳元;针织、建筑、不动产交易等全年税额为500澳元;离岸银行适用18万澳元的最高年税额。
非牟利性的中小学及技术学校、捐赠社会慈善的文艺演出、报刊出版和4人以下的家庭小型工场免征营业税。营利事业的固定资本额或投资额不超过6000澳元者,按适用年税额减半征收。
1、何时需办理开业申报?
在预算开业日期30日前。
2、如何办理开业申报?
▶ 递交填妥之一式两份的"营业税 M/1格式 "开业/更改申报表";
▶ 申请人(个人、公司或社团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公司或社团代表之相关证明文件;
▶ 代办人须出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授权书;
▶ 持不具签名式样身份证明文件之申请人须亲临办理。
3、何时需办理结业申报?
需于结束业务日起计15日内办理。
4、何时缴纳营业税?
依照财政局发出M/8 格式“营业税-缴税凭单”上指定之缴纳月份缴交,即2月或3月份期间缴纳当年度的税款。
5、逾期缴纳营业税税款有何后果?
▶ 如在纳税月份内不支付税款,则在纳税期限届满后60日内加徵迟延利息及欠缴税款3%;
▶ 倘在上述期限届满60日后仍未清缴有关款项,即进行强制徵收,并依法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