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印度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的不同做了区分,对于国内企业适用30%的基础税率,附加税率分为7%和15%两档,在以上二者的基础上普遍存在3%的教育税附加,总的税负大约在22%-23%之间。国外企业适用40%的基础税率,附加税率根据营业额的不同分为2%和5%两档,以及上述提及的普遍存在的3%的教育税附加,大概的税负在42%左右。大家如果对印度企业不是很了解的话可能会对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的区分界定产生困惑;一个中国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印度注册一家中国100%持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是属于印度的国内企业。为了便于理解,借用中国公司法的概念即看其在当地构不不构成独立的法人实体,国外企业是指在印度国外的母公司在当地设立的分公司、项目办公室、代表处等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类似机构。
(一)联邦政府主体税种
1.直接税
(1)公司所得税
印度《所得税法》规定,印度居民公司需就其在全球范围内所有来源的收入缴税。非印度居民公司需就其与印度有关的业务或其他来源于印度的收入缴税。
如果一家公司成立于印度或其整个管理部门均位于印度,那么该公司将被视为印度居民公司。印度公司所得税基本税率为30%,但每年税率会根据财政预算不同而有所调整。外国公司的所得税基本税率为40%,特许权使用费税率为10%,贷款利息收入税率为20%,租金收入税率40%,**赌马收入税率30%。如果公司净财产超过150万卢比,需缴纳1%财产税。国内公司分配红利时,需缴纳16.223%(基础税率15%及附加)的红利分配税,接受红利者无需缴纳此税。此外,如果公司根据一般税收规定实际缴纳的税收(含附加)低于公司账面利润的18.5%,还需按照纳税调整后的所得缴纳替代性最低税,适用于印度公司的MAT税率为20%,适用于外国公司的MAT税率为19.436%(基础税率18.5%及附加)。MAT仅适用于公司,可在以后十年正常计算缴纳的税款中抵减。
(2)资本利得税
资本利得税按照所得税法进行征收,以资产出售收益为征税对象。转让长期资本资产(即资产持有期间超过三年;如果是在印度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企业债券/共同基金,持有期间为一年)的利得为长期资本利得,基本税率为20%。转让持有期间不足三年的资本资产(如果为在印度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企业债券以及印度单位信托或共同基金或无息债券,期间为一年)的利得为短期资本利得,基本税率为15%。来自于销售权益股份、认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型基金或向共同基金销售股票型基金(应缴证券交易税)的利得免予缴税。长期或短期资本损失可在未来连续八年内进行结转。长期资本损失可抵消针对长期资本增值所征收的税收,而短期资本损失可同时抵消针对长期或短期资本利得的征税。
(3)个人所得税
印度个人所得税由中央政府征收,并由财政部下属的中央直接税局进行管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居民应就其来自印度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应就其来自印度境内的所得纳税。居民一般包括:在征税年度前一年度在印度的居住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182天的个人;征税年度前一年在印度居住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60天同时前4年在印度居住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365天的个人。非居民包括:不具备确定身份必备条件的个人;在征税年度前10年中,有9年不居住在印度的个人;在征税年度前7年中,在印度累计居住时间不到或不超过730天的个人。
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工资收入、房产收入、业务和技能收入、资本收入及其他收入。印度个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分3个档次以10%-30%的税率累进纳税。
(4)财富税
财富税对净资产超过300万卢比的部分征收,税率为1%,征税范围为纳税人非经营性财产,包括房产、汽车、游艇、飞机、珠宝、贵重金属、超过5万卢比的现金以及其他未作商业经营使用的财产。经营性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及银行存款等均不征收财富税。
2.间接税
(1)消费税
《1944年中央消费税法》及《1985年中央消费税法》规定,商品生产需缴纳消费税。消费税总体税率为12.36%,某些产品在此基础上还需缴纳8%的特别消费税/消费附加税。在消费税基础上还可能额外缴纳2%的教育税。消费税由印度消费税和关税中央委员会管理。
(2)关税
印度对进口的商品征收基本关税、附加关税及教育税。基本关税税率在《关税法》中有明确规定。印度已将工业产品基本关税税率调至10%。为保护印度本国产品,对部分特定进口商品征收等同于印度国内商品的消费税或4%的销售税,进口产品还需缴纳所缴税额2%的附加教育税。关税计算标准为进口商品的交易价格。
(3)服务税
印度对其境内由特定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征收12%的服务税(另加征2%的教育税)。一般而言,服务提供者有义务缴纳服务税。然而,某些服务(如当服务的提供者在印度以外而接收者为在印度的商业机构)的纳税义务由服务的接收者承担。符合特定条件的出口服务可免缴服务税。根据《中央附加税抵免条例》,服务提供商可以利用附加关税/消费税的抵免功能抵免服务税。由输出服务产生的纳税义务也可由已缴纳的输入服务税抵免。
(二)各邦政府征收主要税种
1.销售税/增值税
印度对动产商品销售征收销售税。从2005年4月1日起,印度大部分邦都以增值税代替了销售税。代替销售税的增值税只面向商品征收,由邦政府负责征收管理。税率大致分为四档,生活必需品为0%,金银宝石1%,资本货物消耗品等4%,其他货物大都在12.5%-15%之间,石油产品、烟草及烈性酒等产品增值税税率更高。小规模纳税人按0.25%-1%税率征收。
增值税适用于销售各个阶段,已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可进行抵扣。各邦之间的销售还需缴纳2%的中央销售税。
2.其他邦级税种
其他邦级税种主要包括资产转移印花税、地方政府征收的财产和建筑税、邦政府面向农场所得征收的农业所得税、某些邦政府对特定商品征收的奢侈品税等。
(三)国际税收
1.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根据《中国和印度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居民从印度取得所得缴纳的税款可以享受税收抵免,但抵免限额不超过按照中国法律计算的税额,印度居民从中国取得的所得缴纳的税款允许抵免本国税收,同时双方对居民享受的税收优惠都采用税收饶让。根据印度财政部官方网站信息,截至2014年底,印度已经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133个国家签署了税收协定,其中与63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根据印度国内所得税法以及中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国企业在印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税收规定是:“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营业,应将该常设机构视同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从事相同或类似活动的独立分设企业,并同该常设机构所隶属的企业完全独立处理,该常设机构可能得到的利润在缔约国各方应归属于该常设机构”。
2.非居民和反避税
印度《所得税法》195节规定,如果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需要在印度缴税,那么支付人(无论任何人)有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印度《所得税法》163节还规定,如果支付人未能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税务机关可以向支付人追缴此笔税款(尽管支付人不是所得的所有人)。印度于2012年发布了一般反避税法则施行细则草案。
GAAR依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评估交易双方的实际用意、交易内容及实质交易结果,以决定纳税义务人的相关税收权利义务。GAAR将授予税务机关一定的裁量权,可对刻意避税与认同有商业实质节税筹划两者之间做出决定。此外,印度《所得税法》第9节还有“穿透”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印度对外国投资者的税收优惠
进入21世纪以来,印度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吸引外国投资的优惠政策。但总的来看,印度对本国经济和民族工业的保护力度很大,外国直接投资在印度还没有取得和民族企业相同的国民待遇。印度现行外商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行业鼓励政策、地区鼓励政策和出口税收优惠上。
1.行业鼓励政策
印度吸引外资主要行业包括金融和非金融服务业、制造业、电信业、冶金工业和电力行业。以软件行业为例,印度软件行业发展成为经济增长的龙头产业,产品出口额居世界第二,而设置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现在各个税种当中。例如,大幅度削减部分电子产品进口关税,免征信息技术产品的销售税、计算机软件进口关税等;对设在“自由贸易区”和“电子软硬件技术区”内的企业连续5年免征所得税;对从事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出口额达到销售额75%的,给予连续5年免税;对承担国家专项研究计划项目的国家实验室、高等院校的负责人可以加计扣除,甚至免征个人所得税;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桥梁、港口码头、环保处理等等)的企业,可获得连续10年的税收减免。
2.地区鼓励政策
对于投资到印度东北部各邦、锡金、克什米尔等落后地区的企业,依各邦不同规定可享受10年免税、50%-90%运费补贴、设备进口免税等优惠,投资额在2.5亿卢比以上的项目享有最高600万卢比投资补贴及利息补贴等。对于投资到北安查尔及喜马偕尔两邦的企业,前5年100%免税,后5年减税25%。位于经济特区的企业,前5年所得税全免,后6到10年,减免50%出口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之后的第11到15年,如满足特定条件,减免高达50%的应纳税所得额。落后地区合资企业10年内减征所得税25%。
3.出口鼓励政策
产品全部出口的企业、出口加工区和自由贸易区的国内外企业,5年内免征所得税。企业进口用于生产出口商品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免征关税。
(五)印度税收征管制度
1.纳税人申报征收管理
(1)个人永久账号制度。印度《所得税法1961》139A及所得税条例114条规定,纳税人必须向税务机关申请一个10位数的个人永久账号。纳税人特定的交易和行为,包括商品财产购销、日常生活开支、银行开户及存贷、现金业务、股市交易等,都必须使用该账号,从而保证税务当局能掌握纳税人的一切涉税经济行为,以有效防止纳税人隐瞒、谎报应税所得、逃避纳税。
(2)税款申报管理。印度税收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间接税的申报一般按月或季度进行。所得税申报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如果纳税人不按时申报,前期亏损将不准弥补。2011年4月11日起,印度公司必须申报在海外的资产及账户。拥有海外资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评估的期限延长到16年。如果应纳所得税超过1万卢比,应当按季度预缴所得税,即每个季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15日前缴纳。
根据所得税申报表应缴未缴的税金,必须在所得税申报日之前缴齐。营业额超过1000万卢比的,其会计账册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未遵从该规定的,处以15万卢比以及0.1%营业额的罚款。
(3)滞纳金制度。印度税法规定,纳税人应按每月2%的比率就逾期未付的税额交纳滞纳金;如果纳税人在财务会计年度支付了预付税款,但少于核定税款的75%,则必须就少于核定税款的部分按15%的年率缴纳利息。
(4)税务处罚制度。印度每个税种下都相应建立了一个完善的税收罚款和起诉制度,包括民事处罚、刑事处罚以及上诉和复议等一系列制度。例如,对不履行下述义务者处以500卢比以下的罚款:提供有关证券方面的情况;提交报表、执行通知、公布所得、记录、保存账簿、文件凭证等;回答问题、签署文件报告、准许检查等;缴纳预付款项等。
(5)离境清税制度。印度税法规定,如果个人离开印度又无返回的意图,应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若其所得额不易确定,可由税务官员估计,期限应从核税年度的前一年到其离开的日期为止,并按核税年度的税率进行计算。
(6)税收信息化建设。印度全国有500多家税务机关,全部实行联网,而且还和银行、重要消费场所、证券交易所等机构联网,税务人员有权调阅这些机构的账目。
2.司法救济程序
(1)事先裁定制度。纳税人,包括非居民纳税人,对即将发生的业务涉及的税收结果不确定,可以向税务专设机构申请事先明确纳税义务,如可以申请低税率事先裁定。事先裁定涉及的税种包括公司所得税、关税、中央消费税、服务税等。
(2)纳税争议处理方式。纳税人如果对税务机关做出的纳税处理决定有争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或上诉。纳税人对于税务处理决定不服的,按照税务处理决定缴纳税款后30日内缴纳250-1000卢比费用后,可向税务复议专员提出复议,税务专员应在财政年度之后一年内对复议做出处理决定。如果纳税人对税务复议专员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60日内向专门的税务法庭上诉,上诉申请需由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方签字。纳税人对税务法庭做出的处理仍然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120天内向印度高级法院起诉。
如果纳税人对高院判决依然不服,还可以再向最高法院起诉,最高法院对高级法院和税务法庭的判决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