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关于圣基茨和尼维斯的介绍
英语为官方语言和通用语,货币为东加勒比元。
圣基茨和尼维斯——移民政策
根据圣基茨《公民法案》(1984)第三条第(5)款第二部分规定,依法对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有重大经济贡献的外国人授予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公民权。申请人在满足投资要求后直接取得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国籍和公民权。
圣基茨允许个人通过政府支持的投资项目来获得国籍,符合项目要求的人将可以获得完全的公民身份,包括一本护照和在圣基茨和尼维斯的永久居住权及工作权。
该项目自1984年起实施至今,是全球范围内最古老的投资入籍项目。
圣基茨和尼维斯——移民条件以及资格
(1)申请条件
- 年龄18岁以上
- 无犯罪记录
- 按投资入籍计划要求,需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和文件
- 投资房产:购买40万美金以上的政府指定房产;或投资至少20万美金房产获得共有产权(所投资的房产本身不低于40万美金)
(2)移民资格
申请移民,以家庭为单位,主申请人以外的家庭成员可作为附申请人,可获得移民资格的人员范围包括:
▪ 主申请人。
▪ 主申请人的配偶。
▪ 主申请人或主申请人配偶的18周岁以下子女。
▪ 如果主申请人或主申请人配偶的子女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则必须是全职在校学生,且学费及生活费等全部由主申请人承担。
▪ 与主申请人或主申请人配偶共同生活并由其全力赡养的55周岁以上的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
▪ 超过18周岁、身体或精神上有残疾的主申请人子女或主申请人配偶的子女。
如需了解详情请联系:金百利李先生0755-22655612-8015 /18927485542 VX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