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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是怎么一回事

现阶段,大家关于税务认识认识也越来越深,那么今天也为大家讲解外籍及港澳台认识交纳个税。 新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法(简称“新个税法”)*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重新修订了居民身份的概念和判定标准。

根据*新个税法的规则,一个在中国的无住所个人(通常是指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简称“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在一个征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寓居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在现行税法中,这个标准是“一年”),就会判定为中国的税收居民。按照字面解读,新个税法下,对外籍人士的征税标准显然是收紧了,由原来的寓居满一年改为一个自然年度之内累计寓居183天。

那么能否外籍人士寓居满183天就需求按照和中国人一样的标准,将境内境外取得的一切收入中止征税呢? 其实不然,新个税法仍保管了“五年例外规则”,既对已构成中国居民个人但未满足连续五年是中国居民个人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取得的境外来源所得(如境外公司支付的股息所得和境外财富转让所得等),除税法规则特殊情况外,可免于交纳中国个税。 但值得留意的是,暂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所谓暂时离境,是指在一个征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越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越90日的离境。因此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一个征税年度中一次离境超越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超越90日的,当年便不再属于“在境内寓居满一年”,而“打破”居民个人身份。而只需连续五年在中国满足居民身份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才会在第六年需求就其境内外的一切收入(比如境外公司支付的股息所得和境外财富转让所得等)交纳中国的个人所得税。

简单来讲,一个外籍人士假设想要满足境外收入不在中国征税的条件,至少要保证在入境后5年的其中一个自然年度内离境连续超越30日或累计超越90日。 事实上,国际上很多国度也会对已成为本国居民个人的非本国国民来源于境外的所得给予一定免税优惠,这与中国现行个税法实施条例中“五年例外规则”在税法原理上是基本分歧的。盘绕国度人才战略实施,国度也需求继续保管和出台有利于吸收和留住高端外籍人才和港澳台居民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2019-09-30 14:52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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