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香港国际公证人?国际律师公证,香港公司文书公证
1997年以前,香港国际公证人由英格兰坎特布里大主教委任。然而香港现时已经有自己的公证人考试及委任制度。自1993年起,所有在香港委任的公证人都是通过考试而获取资格。公证人在履行公证服务时,是受《法律执业者条例》﹝第 159章﹞有关公证人的特定条文所规管。
如果需要把某一份证明或者文件由香港拿到海外使用或者投资或者证明某一些事实,那么则需要进行国际公证,海牙公约的国家之间,则只需要进行香港国际公证,然后由香港高院加签即可。要有一方是非海牙公约的国家,就需要做大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