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公司的注销、除名及清盘有什么区别?注销、除名及清盘相关问题?
答:不是,只有本地的私人公司及担保有限公司可以申请注销,但不包括《公司条例》第749(2)条指明的公司,有关公司必须是不营运但有偿债能力的公司。
问:在提交注销香港公司申请之前,是否需要提交所有尚欠的周年申报表?
答:是,公司必须提交周年申报表,并履行《公司条例》所规定的责任,直至公司解散为止,否则可被检控。
问:已申请注销公司手续,如何得知什么时候会刊登宪报公告?
答:根据《公司条例》有关规定,宪报刊登公告的资料页将载于公司的公众记录。可以登录到公司注册处的网上查册中心或使用公司查册流动版服务来查阅公司资料。
而政府宪报一般是每逢星期五出版,而公司注册处通常会在发出批准注销公司申请的信件后的三周左右刊登宪报公告。
问:可以在哪里阅览宪报公告?
答:可以登录进入政府物流服务署的网站www.gld.gov.hk/egazette,阅览宪报。
问:恢复已注销的香港公司需要多久时间?
答:您可以把公司名称发过来我司进行确认,看看是自己主动注销的还是被政府注销的。若恢复公司申请已经取得法院命令以及所提交的文件没问题的话,一般约两个月左右就可以恢复了。
问:香港公司已注销,而名称现在却是另外一家公司在使用,还能否恢复公司吗?
答:可以,但恢复公司后的28日内须更改公司名称。
问:如何确定香港公司是否正在进行注销、除名或进行清盘手续?
答:可登录到公司注册处的网上查册中心,或使用公司查册流动版服务查阅公司资料,看看有关公司是否正在进行这些手续。